有副對聯寫得好:若不撇開終是苦,各自捺住即成名;橫批:撇捺人生。對聯文字樸實無華,卻耐人尋味。人生在世,撇開一些功名利祿的紛擾,自然就不會苦累;方寸之間,按捺住內心的貪念欲望,即可留得住清名。
為人者皆有欲望,這點毋庸諱言,但須分清合理之欲與非分之欲。合理之欲,如求知欲、成長欲、事業欲等,是人生進取之基、成功之梯、動力之源。而非分之欲,即貪欲,則使人私心膨脹、道德淪喪、人格缺失。“快于意者行于云。”如果放縱自己的貪欲,就如同浮云一般沒有定向,終將難以成事。唯有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常棄非分之想,才能淡泊明志、寧靜致遠。
欲無度者,其心無度;心無度者,則其行為不可知矣。《列子·說符》記載了一個故事,從前有個齊國人特別貪戀黃金,在趕集路過一家金店時被金燦燦的黃金所吸引,腦子一熱搶走一把黃金,結果很快被抓住。官員審問他:“趕集的日子,人這么多,你怎么敢當著這么多人的面去搶別人的黃金呢?”此人回答:“取金之時,不見人,徒見金。”可見,一個人一旦達到“臨財當事,不能自克”的地步,就會變得肆無忌憚、為所欲為,甚至無法無天,最終只能吞下自釀的苦果。
“其嗜欲深者,其天機淺。”人的貪欲越是深重,其天性智慧就會越發淺薄,就越有可能做出跑偏越界之事。明代馮夢龍在《醒世恒言》也講過類似的故事:有位官員在發燒昏迷中,夢見自己化成一條鯉魚跳入湖水,恰巧遇到漁夫放下的香餌,他雖意識到餌中有鉤,但實在耐不住誘惑,終究還是咬上了鉤。明知是鉤還去咬,最終被人釣了去,無非就是貪欲所迫,理性和定力被之摧毀。正因如此,歷來世人一再強調“壁立千仞,無欲則剛”“貪如火,不遏則燎原;欲如水,不遏則滔天”“無欲之謂圣,寡欲之謂賢,多欲之謂凡,徇欲之謂狂”。
見欲而止為德。古人講,“嗜欲喜怒之情,賢愚皆同。賢者能節之,不使過度;愚者縱之,多至失所。”據《太平廣記》記載,北魏自太和遷都之后,國家殷富,庫藏盈溢。一日,太后賜百官負絹,大多朝臣量力自取,唯元融和李崇因扛得太多而蹶倒傷踝。太后不與兩人,責其空手回去。而侍中崔光只取兩匹,太后詫異問之,其對曰:“臣有兩手,唯堪兩匹,所獲多矣。”物無美惡,過則為災,廉者常樂無求,貪者常憂不足,這既是廉與貪的區別,也是得與失的智慧。
蘇軾在《寶繪堂記》中寫道:“君子可以寓意于物,而不可以留意于物。寓意于物,雖微物足以為樂,雖尤物不足以為病。留意于物,雖微物足以為病,雖尤物不足以為樂。”寓意于物與留意于物,表達了對待欲望的兩種思想境界與價值選擇。“寓意于物”將個人欲望保持在正常愛好層面,把住了“本”與“末”、“主”與“次”的關系,于是便可寄寓山水、發掘旨趣、收獲安寧。“留意于物”則將個人私欲看得太重,任憑欲望滋長,以致沉溺其中、玩物喪志。
欲之有節真境界。欲望面前,需多一分冷靜與警覺,少一些浮躁與盲動,心不為其所動,志不為其所喪,行不為其所控,牢牢守住底線紅線。如此,方可氣定神閑、無悔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