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人社〔2011〕29號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衛生局,綏中縣人事局、衛生局,廳直各單位,省(市)屬高等醫學院校、省屬有關部門及其他單位:
為貫徹落實原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加強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人發[2000]114號)精神,進一步完善衛生專業技術人才評價辦法,提高評價質量,建立適合衛生行業特點的科學、客觀、公正的衛生人才評價體系和選拔機制,促進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經研究,2011年繼續在全省采取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方式,對省內所有申報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人員進行專業實踐能力考試。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對象
(一)符合2011年度遼寧省各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評委會申報條件中學歷和資歷要求,擬申報正高或副高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含以聘代評)的人員。
(二)下列人員可不參加考試
1、符合2010年申報條件中學歷和資歷要求,參加2010年度專業實踐能力考試成績合格,擬報評2011年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
2、考試之日受省轄市以上衛生主管部門派遣,正在執行援藏、援疆、援外任務,擬報評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
3、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年齡計算截止到報評年度年末)人員。
4、報評民族醫(蒙醫學)專業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
二、考試內容及專業設置
(一)考試內容
主要考核考生應知應會的本專業相關知識、國內外發展現狀和趨勢以及常見病、疑難病例分析等,側重考核考生的專業實踐能力。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二)考試專業設置
專業實踐能力考試共設置100個專業,詳見《2011年度遼寧省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專業實踐能力考試專業設置表》(附件1,以下簡稱《考試專業設置表》)。報名考試人員所報考的專業須與申報評審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專業相一致;報考具有執業醫師資格要求的,要與醫師執業類別、執業范圍相對應;報考護理相關專業的,要有護士執業證書。如考試所設置專業無對應擬評審專業的,須選擇與評審專業相近的專業考試。
申報評審中醫各專業的人員除按《考試專業設置表》現有的對應專業或相近專業報考外,其他無對應或相近專業的一律報考“中醫內科”專業;報評中西醫結合各專業的人員按照西醫所設置的對應專業報考,中西醫結合肛腸專業、周圍血管外專業報考西醫的“普通外科”專業;報評中醫護理各專業的人員按照西醫護理對應專業報考。
凡報考專業與申報評審專業不相近或與執業類別、執業范圍不一致的考試成績不可作為申報評審的成績依據。
(三)考試題型
考試題型全部為客觀題。分為單選題、共用題干單選題、多選題(主要考核專業知識)和案例分析題(主要考核專業實踐能力和學科新進展)等,題型以實際考試題型為準,重點考查考生的專業實踐技能。參加考試的人員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下載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人機對話考試考生練習版進行模擬練習。
三、報名方式及時間
(一)報名方式
專業實踐能力考試報名實行屬地化的原則,各市分別設立考點負責組織報名等工作,其中綏中縣考生的報名組織、網上確認工作仍由葫蘆島考點負責。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通過中國衛生人才網進行個人網上報名。
(二)報考材料
1、《2011年度遼寧省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考試報名表》)。
2、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1份。
(三)報考程序
1、考生于2月21日開始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進入2011年度遼寧省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區,在線填寫《考試報名表》,核對無誤后進行網上提交,并打印《考試報名表》,經本人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個人網上報名的截止時間為3月18日。
2、報考者將報考材料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存放單位核實,并在《考試報名表》上加蓋印章。
3、各考點于2月22日-3月21日現場對各縣區、市直、省直、廳直單位和省(市)屬高等醫學院校及附屬醫院的報考材料進行網上確認。逾期不予受理。
四、考試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考試時間及考場設置
考試時間為2011年4月23日。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考場分設在沈陽(包括沈陽、鐵嶺)、大連、鞍山(包括鞍山、丹東、營口、遼陽)、撫順、本溪、錦州(包括錦州、阜新、朝陽、盤錦、葫蘆島、綏中縣)6個市(根據考生報名人數及分布情況增減考場,以準考證為準)。各考生要于4月15日后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網上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方式
考試采用人機對話的考試方式,考試時間一般為120分鐘,總分為100分。
五、考試效用
衛生專業實踐能力考試是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報評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重要組成部分,凡符合當年相應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評委會評審條件并考試合格者,方可向相應評委會辦事機構報送評審的相關材料,經逐級資格審查后,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的評審,并將考試成績計入評審成績。考試成績與專業組評審成績權重為5:5,評審總成績=考試成績×50%+專業組評審成績×50%(免試人員評審總成績=專業組評審成績)。從2011年起,取消專業實踐能力考試成績2年有效的政策,實行考試成績當年有效。凡不符合當年申報條件中學歷和資歷要求,提前參加考試者,其成績無效。
六、考試組織實施
遼寧省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專業實踐能力考試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共同負責組織、指導、監督,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遼寧省衛生廳人事處,具體負責考試管理工作。
承擔考試任務的各考點負責專業實踐能力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所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考試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七、有關要求
(一)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衛生局要高度重視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強協調和配合,精心組織,共同做好考試工作。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等各種媒體,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及時組織本考點內所有符合條件人員報名考試。
(二)承擔考試任務的考點及考場要嚴格執行《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印發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規定的通知》(衛考辦發[2003]4號)及《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200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人機對話考試考務工作計劃的通知》(衛人才發[2007]第1號)中的《衛生專業技術資格人機對話考試考務規則(試行)》(附件2),明確職責分工,責任落實到人。
承擔考試任務的考點必須選擇經過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認定的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人機對話考試機構作為考場;選派經過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培訓并通過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人機對話考試系統管理員考核合格的人員作為系統管理員。
(三)按照中共中央保密委員會、國家保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家統一考試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保辦(局)發[2002]3號)要求,嚴格落實保密措施和責任。承擔考試任務的各考點要進一步完善考試第一責任人和責任追究制度,認真落實考試各項保密措施,考試物品交接、保管和分發工作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要求和程序進行,認真核對相關數據,并填寫《考試物品交接工作表》,杜絕未核對或核對不準確而影響考試實施的情況發生。
(四)嚴格執行原人事部《專業技術人員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3號令)和《關于實施<專業技術人員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25號)規定,嚴肅考風考紀,對違紀違規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認定和處理要按照規定的處理權限,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手續完備,適用法規準確。對替考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要按照原人事部3號令給予嚴肅處理。
(五)承擔考試任務的各考點和考場要研究制定本考點應對突發情況的防控措施與應急預案,從制度建設與工作程序方面嚴格要求與把關,防范和堵塞考試工作漏洞,及時解決出現的矛盾和問題,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要樹立服務意識,積極為考生排憂解難。
(六)各級人社、衛生行政部門要深入考試工作第一線,認真檢查本地區的考前準備與考試實施工作。各考點的考務組織管理者要主動取得本地職稱管理、紀檢、監察、公安等有關部門的支持,及時溝通情況,周密安排,密切配合,確保考試工作的順利實施。
附件:1、2011年度遼寧省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專業實踐能力考試專業設置表
2、2011年度遼寧省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
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