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歲那年的冬天是我第一次真正意義的認知愛。
愛,是一種責任。
那年的冬天很短,很冷,雪特別的大。農歷正月十九,政府廣場的彩燈還未撤去,節日的喜慶還未散盡,我的姥爺卻悄悄地離開了我。姥爺離開時,媽媽伏在我肩上說:我再也沒有爸爸了。那一刻,沒有小說橋段里的聲嘶力竭,也沒有淚如泉涌,只是一遍遍的告訴自己:照顧好姥姥,照顧好媽媽。歷一事,必有所長,何況這樣一件以生命為交換的成長。以前性子急,好多時候沒等媽媽說完話,脾氣就上來了,典型的“不讓說”,打這事以后很少起急了。一心想著要好好地長大,要照顧好姥姥,照顧好媽媽。
二十七歲那年的春天我第一次真正意義的理解愛。
愛,是一種守護。
畢業以后開始了我的北漂生活,每年回家兩次,一次陪父母待六、七天。在享受著大都市的文明的同時也惦記家人,經常會郵寄東西,好像這樣心里會舒服些。直到有一天,一位姐姐辭職回青島老家了。她的話一直縈繞耳畔:“不是在這不能安家,是你想要怎樣的家,兩口之家還是高堂在上?不是不能接父母過來,是你愿不愿意人到老年背井離鄉?出發太久,卻忘記為何啟程,可不悲哀。”
三十歲那年的秋天我第一次真正意義的學會愛。
愛,是一種執著。
去年姥姥檢查出是胃CA早期,當時舅舅,姨娘都不同意手術治療,只有媽媽堅持聽醫生建議手術治療,分歧很大,又不敢貿然告訴姥姥,迫于傳統的習俗便暫時聽舅舅的保守治療。那一段日子媽媽終日不眠,以淚洗面,反復的游說,勸說舅舅,都沒有結果。我都已經放棄并被迫地開始接受現實時,媽媽仍沒放棄,她說:“我不能看著我媽死,我已經沒爸爸了”,然后她通過請姥姥身邊的朋友慢慢滲透,歷時三個月,姥姥最終自己決定手術了。從術前檢查到術后出院,從手術到六個化療,從出院到回家媽媽從未離開過姥姥身邊,這一年,365天,對媽媽而言是怎樣的日日夜夜。我經常會怨舅舅錯過了手術最佳時間,恨那陳腐的觀念,氣自己不懂堅持,可媽媽告訴我:“不要糾結于對錯,家不是說理的地兒,多做,少憾。”我似乎看見了十一年前媽媽照顧姥爺那一幕幕,默默的,暖暖的。
在對待父母上,我想我不會做的比媽媽好,但我一定能做到媽媽那樣愛于無聲,浸潤于心。愛,是一種責任,有她的重量;愛,是一種守護,有她的義務;愛,是一種執著,有她的溫度。
神經外科一病房 孫柬